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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 素组织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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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素组织

没有人是傻子。

所有人都明白,或者说是一些特殊的人,他们实力比较强,拥有特殊的能力,感觉最为敏锐,所以这些人早早知道了一件事。

一个伟大的时代要到来了。

就像当时,刘醒非敏锐的感觉到了天地大变,国家那滔滔不绝深不见底的国运气势。

所以当时的刘醒非,明明有一二三四的对外通道,他只要想,就可以立刻的跑到国外去生活。

国外多好啊。

要什么有什么。

至少在当时是这样。

但刘醒非明白,出去容易,再想回来就难了。

所以即使是他可以,也仍然选择在国内生活。不就是早几年要吃些苦么,没什么的,没关系的。

他可以等。

他可以忍。

终于。

守得云开见月明。

国家的情况这可不就是越来越好了么。

但是。

像刘醒非这么精明的,就他一个人了吗?

这也未免太小瞧天下人了。

这个天下。

能人异士,层出不穷。

永远不要觉得你是天下第一独一无二的。

不管怎么说,也有和你差不多,甚至更强的存在。

就有一些人。

这些人和刘醒非一样。

拥有超凡的实力。

也是一群大聪明。

这些人在国家越来越好时,走了出来,向相关单位坦白了自己。成为了被国家势力接收的一个组织。

叫素组织。

这是个什么意思呢?

很简单。

这个意思就是说啊。

它们这个组织,人员干净,爱好和平,是一群虽然有实力,但与世无争的人。

它们这些人呢,拥有异术,异能,甚至有人根本不是人,而是大妖,或是一些诡异。对,没看错你,就是诡异。

有一些诡异也不想当什么道格尸比的诡异。

做人不好吗?

脑子抽了才会想当诡异。

能够享受大好生活,谁愿意找不自在?

因为这一群人手上没什么因果,又是干干净净的,还别人的母亲爱好和平。

也就被国家接受了下来。

这就是素组织。

当然。

有了素组织,也就有了肉组织。

素组织主要就是对付一些不老实不听话的肉组织。

肉组织很明白的。

就是喜欢搞搞破坏的组织。

想要享受这个美好的时代之余,也维持自己的生活习惯。

想要仍然的去过随便杀人吃人的日子。

这怎么能行呢?

所以就有了素组织和肉组织的战斗。

这样的组织里,自然也就不乏一些大妖放肆。

找这些大妖,就可以摸摸情况。

到时。

无论是找紫金梁,又或是找出那个大妖,都是可以的。

这个素组织,可不简单。

它座落在中土西南的一座茶山之上。

这座山。

山青水绿。

一看就让人感觉到乐然忘忧。

你会生出一个想法。

如果余生可以在这样的地方上生活,那就太美妙了。

这是当然的。

刘醒非一眼就看出来了。

这是一个极佳的阵法在保护其中。

藏风聚水,八面来财。

上有青天,下有绿木。

土壤随处现。

这是在造灵气呐。

怎么可能。

在现在这个末法的时代,还有这样的地方?

刘醒非极目楚天舒,一双眼睛已经都发动了秘术了都。

这才好不容易看清楚。

在这地方,有一处地下水脉。

风水之势,道之穷矣。

这是人力胜天道。

天再强,可若是遇到了人较真,那也是没办法的。

这个地方,花香,风香,草香,茶也香,什么地方都是香的。

在此处,山的最高之处,有一座亭子。

此亭就叫,陶然亭也。

每天。

都有很多人,坐在这里,品茶,聊天,观望风景,其乐滔天,快乐无边。

什么烦恼也没有。

就这么坐着,吃吃喝喝,看着观云,观云望雨,望雨待雪,待雪盼睛。

这一天天的好日子,过不完,真的是过不完。

此时,亭中,有五个人。

他们是素组织的六大佬之五。

第一位。

严老大。

他是一只狼妖。

按理说,一只狼妖应该是吃肉的。

但在某一天,这只已经有了灵性的狼妖忽然发现了一件事。

身为狼王,除了妹子,它的生活居然没有一只狗好。

是的,它带领族群,想要捕羊,但被一只狗阻止了。狼王带一群狼攻击这只狗,但结果是不如意的。

毫无疑问,它们打败了狗,也咬了它几下,但是,也就仅此而已了。

狼群的损失远远超出了这条狗的伤情。

有超过五条狼在前后不一的死了。

因为,那只狗,脖子上有防狼圈。

它的主人为了保护这条狗,为了它一条带有尖刺的防狼圈,这意味着狼群很难对这只狗发动致命一击。

反而这条狗很不讲道理,它的牙和爪让很多狼付出了惨重的代价。

此后,狼王严老大发现。

这条狗吃的很好。

它不用吃米田共。

虽然不是很多,但有骨有肉,还有面条。

至少这条狗在饿了的时候,有的吃。

而不是像自己,像狼群一样,真饿急了眼是要吃自己的。

在狼中,有的时候,饿急眼了,是会把自己的一条腿吃掉的。你以为这很残忍?

这是,生存。

就像人类有吃人的习俗。

有易子而食的惨事。

一样的。

当一匹狼饿急眼了,吃自己,是它唯一的选择。

反正都是要死。

早死晚死,不一样。

但狗就不用担心了。

它有主人,哪怕再惨,主人弄食物的方法渠道总比狼要多。

在狼已经绝望的情况下,主人总能再弄到一些的。只有极特别的情况下,主人才会考虑吃狗肉。

带着这样的好奇。

一匹狼在探寻人类的世界。

直到它成了妖。

所以纵横老严的一生。

他是铁杆亲人类派。

口号是宁在人间当狗,不在野外当狼。

当狗,你什么都没有的时候,还可以吃米田共。

但是当狼,在你迫于无奈吃自己前后腿的时候,你就会明白,米田共的香了。

你不要说狼了。

你就是让人,让一个人来选,在别无选择下,你怎么选,是吃米田共呢,还是把自己手脚砍下来吃了?

有的选,不好说。

但在没有选择下,米田共再难吃,可你若真饿急眼了,也不是不可以吃。

反而吃自己,算怎么回事?

不知道胺病毒吗?

此时,你看。

这个一头白发,笑笑呵呵的男人,哪一点,像狼?

只恨自生一开始不是人类。

这就是老严。

他还曾经在人间当过大官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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