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60章 不得不予以重视(2/2)
高式子的理由是,他们这段时间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互助会社的“公共利益”,不应该由朱樉私人承担。
墨家虽然提倡先利他再利己,是无私高尚的大利,但并不支持公私不分这种不可持续的小利。
墨家门徒的收入是要上交给矩子作为公用资金进行再分配的,但并不是要求所有收入都上交,只是上交一定比例。
最初,其主要作用是帮助那些一年到头都没有接到什么工作,连生计都难以维持的同门。
随着墨家的发展越来越壮大,公用资金开始用于帮助弱小国家抵抗侵略,实现“非攻”的理念。
墨家在援助弱小时出力出人,甚至流血牺牲,却不收取任何报酬。
但无论是上阵杀敌的武墨还是制作守城器械的匠墨,都需要吃饭,不幸牺牲的人留下的家人也需要照顾,因此这笔开销自然也落在了公用资金上。
既然把朱樉视为自己人,高式子当然不愿意朱樉以私代公破坏“规矩”。
按照他的建议,既然成立了互助会社,就应该提取一部分产出作为公用资金,用来支付像他和泰杉这样的外来工匠的报酬。
非但如此,类似新村建设这般重大事宜,朱樉不应自掏腰包,而应从公有资金中支付。
公事用公财,私事用私财,方为长治久安之计,私助公虽可,但以私代公则断不可行。
高式子的坚决建议让朱樉不得不予以重视。
尽管朱樉并非出生豪门,但他自幼生活无忧,未曾沾染攀比之风,因此对金钱的看法相对淡漠。在他眼中,金钱的价值在于使用,闲置则毫无意义。
然而,高式子的观点亦有其合理之处,毕竟朱樉不会永远留在此地,目前手中的两千多金虽看似巨款,但若分摊至全社千余人,便显得微不足道。
因此,朱樉不得不暂时离开忙碌的村庄建设,认真思考他之前未曾考虑却不可避免的分配问题。
这并非他一人所能决定之事,加之他在这方面经验不足,只好广纳众议,召集每家每户共同探讨可行之策。
高式子与泰杉已被视为村中一员,自然而然地参加了会议。
农家虽未加入互助会社,但一直悉心指导农业,庄稼的长势远超往年,这与他们的指导不无关系,因此许行与陈辛、陈相也受邀出席。
此外,恰逢其时的方一志也被请至首席。方一志此行是为了“打秋风”。
朱樉参加星官大会时,曾给予他十金作为旅费,但由于朱樉最终同行,旅途开销实际上由朱樉承担。
然而,归来时,由于两匹马赠予赵圣,方一志坚决不乘坐美州的车,购买马匹、车辆以及一些日常开销,回到洛邑后已所剩无几。
在洛邑当前的状况下,他所购买的马车难以转手,不仅难以出售,还需安排人手照料马匹。
方一志虽为大夫,但一直担任刘氏家臣,刘氏一走,他的生活便陷入困境。